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商务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例行完本次合同终止。
十五、补充条例:
十六、特别约定:以下帐户为甲方的有效帐户,乙方与其它帐户的资金周转与甲方无关。
┌───────┬──────────────────┬───────────┬─────┐
│ 开户行 │ 帐户 │ 开户行地址 │ 开户人 │
├───────┼──────────────────┼───────────┼─────┤
│ 建设银行 │ │ │ │
│ │ │ │ │
├───────┼──────────────────┼───────────┼─────┤
│ 中国邮政 │ │ │ │
├───────┼──────────────────┼───────────┼─────┤
│ 中国银行 │ │ │ │
│ │ │ │ │
│ │ │ │ │
├───────┼──────────────────┼───────────┼─────┤
│ 交通银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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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公章): │
│ │
│代表: │
│ │
│身份证号码: │
│ │
│身份证地址: │
│ │
│经营地址: │
│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