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卖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第六章 质量标准、保修条款
6.1 卖方提供的______,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2 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3 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在三个月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卖方负责包换(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
6.4 卖方所提供产品由______公司全权负责产品质量及服务工作。
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 货 人:______
电 话:______
邮政邮码:______
第七章 不可抗力
7.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情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7.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邮寄由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另一方审查、确认;
7.3 不可抗力:地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翻船、空难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第八章 违约责任
8.1 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货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卖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2 卖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买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