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供水问题:原取水井保持原状不变,由乙方长期使用。
2、出入道路:车辆出入道路必须按原状范围畅通无阻。
3、甲方企业目前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正在按工业用地出让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 向乙方提交有关该地块相关手续的前期审批资料、文件,由乙方继续办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申请富阳市公证处公证,双方必须严格信守,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约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当地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备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 乙方:
全体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
公证方: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资产转让协议作如下补充:
一、应付帐款处理
1、应付帐款由甲方列出应付款明细帐单并通过法律程序刊登公告确认。
2、应付帐款不超过资产转让总价的,乙方根据甲方所列的清单给予垫付(付后在转让款中扣除),应付帐款超 过转让总价时由甲方自行处理支付。
3、应付帐款超过转让总价金额较大,甲方不能妥善处理时,乙方拒绝受让(即原协议不成立)。
二、资产交接与产权登记过户的办理
1、协议签订,经过三个月公告确认后,双方按甲方所列乙方确认的资产清单办理移交。
2、土地产权因甲方在转让时尚未办理好产权证,但已办部分手续,转让时甲方必须提供向村里征用土地的协议 ,已付清土地款的有关书面资料、已办理的相关资料,及在办理过程中必须的与村里相关的书面资料。
3、房屋产权及其它资产产权,由甲方提供必须的资料,乙方自行办理登记。
三、投资入股与补助
1、乙方同意原甲方股东王锡良把转让款支付应付款后剩余的资金投入乙方作股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剩余资金为 准,另立凭据(投资额不超过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