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分管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 ×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共有建物各自分管使用,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依第二条所定,各自分管使用收益所持部分。
第二条 甲乙双方间所均等,共有人坐落× × 市×路×号,加强砖造,二层楼房一栋。一楼面积× ×平方米,二楼面积× ×平方米。依下列条款分管使用。
(一) 甲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一楼包括附属建物全部。
(二) 乙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二楼部分。
第三条 双方同意嗣后,就共有土地分割时,愿依本分管契约所订定为准,申办分割登记各取得分管土地的所有权。
第四条 本约订定后,双方依约分管,使用收益,不得逾越所应分管范围而侵害他方。
第五条 关于本件物的保存行为及其所需费用,除各分管部分的简易修缮,由分管人单独负担均由双方依比率分担。
第六条 本共有建物的改变或重大修缮,应经双方协议同意后,始得为之,且其费用除同意时另有约定外,均应分担。而所改良物亦为共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