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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___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_万元(____)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 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_____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___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___万元
  4.1.3 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__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___万元。
  4.1.4 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__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__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______万元。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___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作为预付款。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   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80%(__万元)。
  5.3.3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 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30%(__万元)。
  5.4.2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对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 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方合同设备从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视、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套合同设备___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____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__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技术服务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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