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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00》、《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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