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D点播及管理系统合同书
合同号:
一、项目名称
市 KTV VOD点播及营业管理系统工程
二、项目单位
甲方:市 DTV
地址:
乙方: 市 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项目费用
VOD点歌营业数据管理系统工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详细列单见合同附件《 VOD点播管理系统清单》。
四、付款方式:
自签订协议后甲方付工程总价的 %,人民币 元整(¥ 元)定金给乙方。
乙方按合同附件清单将设备运到甲方场地后,甲方即付工程总价的 %即人民币 肆拾壹万陆仟元整(¥ 元);
在设备调试运转正常并开业后 个月内付清工程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五、项目内容
甲方负责:
1、甲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期付款。
2、在可开始安装电脑系统工程的条件下,需至少提前 天通知乙方准备设备进场。
3、在乙方设备及技术员进场前,需保证场地及电脑服务器机房装修完毕,空调可用供电正常;保证整个场地电源稳定网络线路(台湾昌明生产)布置正确,机房空调散热正常;如因以上原因而造成设备故障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负责对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的前述条件进行技术指导。
4、签订合同后甲方需提供整场各部门营业流程文本资料给乙方。
乙方负责:
1、收到甲方设备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应将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根据甲方的整个施工进度要求尽快安装调试电脑系统。
2、乙方系统软件安装完毕后,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员进行培训,直至他们能单独熟练操作为止。
3、若有新增歌库,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负责为甲方加歌,并达到甲方营业要求。
4、乙方收到甲方所有工程款后,乙方必须把所有系统密码交给甲方技术员,乙方保证此前乙方掌握系统密码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