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金归还协议
甲方:××市×××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公司
为支持××农业展览馆的建设,省政府已向乙方投资××万元,杭州市政府已向乙方投资××万元。根据杭府纪要[2002]190会议纪要确定的精神,甲方为该笔资金的监管单位和回收单位,为确保国有资金的顺利回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笔国有资金的归还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款项为向乙方的扶持借款。用途:用于浙江农业展览馆的建设。该款不计息。
二、乙方自××年开始在××年内分期向甲方归还借款。归还时间及归还金额见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一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为确保乙方按约定用途使用款项、按约定日期归还债款,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的财务帐簿,乙方不得拒绝。
四、乙方未按期支付款项的,为逾期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所有未到期的款项。
1.乙方拒绝甲方查阅财务帐簿的;
2.乙方逾期支付款项的;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款项的;
4.乙方有抽逃或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的;
5.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如需对外投资(包括信托方式)或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包、联营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有关合同(文件)书面确认后,乙方可实施上述行为。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剩余款项。
7.乙方发生的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六、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协议作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