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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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