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服务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人才服务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搜索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 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乙方代表甲方搜索候选人时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 搜索服务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与所需搜索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给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环境,如公司背景、现状(规模、发展状况、目前和将来的投资等);
--职务名称、职位职责,个人发展前景、直属上司情况及汇报路线;
--所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英文程度、专业经验以及个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独立性、工作氛围,流动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点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工作时数、生活条件以及合同保险)。
2、乙方工作程序:
--搜索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筛选并确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将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参考,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地点, 并参与其中一些条款的协商,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协助甲方督促被录用候选人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
3、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完成对甲方所需人才的寻访、测评及背景调查,将完整、真实的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并安排候选人面试。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后两日内,做出是否与己有人才资料重复的判断,否则视为乙方推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才资料后一周内,做出是否需要复试的判断,甲方应在候选取人面试后两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在复试后四周内做出是否录用的判断。
第三条 保证期
1、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最终到甲方工作,视为猎头服务成功。
2、雇员在保证期(三个月) 内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甲方应五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合适候选人到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报告后二个月内没有推荐合格人选到职,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