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天台县×××局
乙方:×××茶业科技开发公司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天台茶叶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天台县×××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茶园:甲方所有的上盘分场的茶园 亩,小坑分场的茶园 亩,山形盘分场的茶园 亩,上庵分场的茶园 亩,共计茶园 亩。(附平面图)
2.与茶园生产经营配套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生活办公用的设备、设施;相关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附平面图及清单)
3.上述各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改造、转租(除公共市政设施外)等方式处置。甲方如有需要,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协商解决。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整。从 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 %。
3.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职工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如乙方出于多种经营需要而涉及林场,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