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视讯服务系统)
甲方:杭州×××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大酒店视讯服务系统,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视讯服务系统。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正常开通日)至 年 月 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视讯服务系统设备的投资,设备 视频播放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 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视讯服务系统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 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 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 台 寸数源彩色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