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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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