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收到货款一周内向乙方发货,货物运输及保险费用(含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发运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白行提货并承担提货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因关闭、停业、转业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3、双方协商同意。
由以上1-3原因引起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在乙方办理好结清货款手续后,双方协议一致方可执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一周续签。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履行地为 市。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9.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9.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不能违约,如有违约,均按以下规定执行。
10.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应报酬并则应承担违约金 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货款的 %;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0.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则应按合同约定总货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