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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试销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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