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油舱容量约 吨燃油约 吨柴油。
(F)(B)中所谓“良好天气条件”应解释为风速不超过蒲福氏风力3级(最大16海里)及/或道格拉斯海浪状况3级(3-5英尺)。
5.起货机
(A)绞车规范、数目和起重能力:
(B)吊杆/转盘吊的数目和起重能力:
双干联合作业的常规负荷:
(C)重吊规范:
使用于何舱口:
准备时间:
6.淡水
(A)水柜容量: 吨。
(B)锅炉每日用量: 吨,生活用 吨。
(C)淡水机规范: 利用废气制淡水:
7.甲板/货舱/舱口
(A)甲板数目:
(B)二层甲板平或不平:
(C)二层柜高度:
(D)货舱/舱口数目:
(E)舱口尺寸:
深舱口尺寸:
(F)舱底板/露天甲板/舱盖强度
8.其他项目
(A)机器/船桥位置:
(B)舱盖型号:
(C)货舱通风系统:
(D)地轴弄是否与舱底板平:
(E)充分压舱空载时从水浅至舱盖的板围高度:
(F)上次进干坞油漆船底日期:
(G)上次熏蒸日期:
9.货舱铺有舱底板,舱口大小一致,或者舱底板加固,以适于用抓斗卸散货。
10.本船是自动平舱散货船或是双层甲板船,按照1960年海上生命安全国际公约的规定规则,装载散货无需任何其他设备。
11.本船已经加固,适于装载重件货,并能在货舱间隔装载情况下航行。
12.本船护货板齐备。
13.本船可长途空放无需用货舱装水或重物压舱。
14.本船二层柜舱盖齐全并在租期内同样保持齐全,船东保证,所有二层柜舱盖板完好;符合工厂法或相当的其他法令。
15.本船符合通过苏伊士和巴拿马运河的各项要求并持有必要证件。
16.本船备有通过圣劳伦斯河,圣劳伦斯航路和大湖所要求的全部装置和设备。
17.本船所有货位备有二氧化碳灭火设备,适于满载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