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有过失
3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
碰撞条款及兵险 公会兵险1条和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
共同海损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和清算。
仲裁
35. 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向 申请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佣金
36.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经纪佣金付给 。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船东(签章): 租船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船舶规范
本表由船东填写后,全部并入并作为 年 月 日租约的组成部分。
1.(A) 船名: 呼号: 船旗:
(B)何时建造: 总长: 最大的宽度:
(C)船级:
(D)登记吨位(总/净):
(E)主机型号和制动马力:
2.载重吨和吃水
(A)按船级的夏季干舷载重包括燃料、船用品和淡水 长吨。
(B)以(A)为基础满载时在海水中吃水:
(C)船用品和常数不超过 长吨。
3.散装/包装容积
共计 立方英尺包括清洁、可装干货的深舱包装容积 立方英尺,另加清洁可装散货的开底翼舱 立方英尺。
4.速度耗油和油舱容量
(A)最大每分钟转速:
可产生每分钟运行转速:
(B)良好天气条件下装载时运行速度: 海里。
(C)以(B)为基础每日航行耗油:中燃油(最多 秒) 吨+柴油 吨。
(D)每日(24小时)在港耗油:
起货机全部作业:
起货机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