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兹为债权及股票附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负担义务受赠。
第二条 赠与标的物:
一、债权:
(一)债务人住所 工作单位 有效证件号码 。
(二)债权数额人民币 万 仟元整。
(三)利息按每百元日息 分 厘。
(四)清偿期限 年 月 日。
(五)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一并赠与。
二、股票:
(一)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二)股票面额人民币 元。
(三)股票数量
(四)股票字号
(五)股票发行时间
(六)股票发行方式
(七)股票上市交易场所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一并赠与。
第三条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条 甲方与债务人 关于 年 月 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合同,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 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 元抵消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 本赠与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
第七条 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合同成立后,亦应负责向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死亡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