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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兹为债权及股票附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负担义务受赠。

  第二条 赠与标的物:
  一、债权:
  (一)债务人住所      工作单位      有效证件号码            。
  (二)债权数额人民币      万      仟元整。
  (三)利息按每百元日息      分      厘。
  (四)清偿期限      年      月      日。
  (五)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一并赠与。
  二、股票:
  (一)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二)股票面额人民币      元。
  (三)股票数量 
  (四)股票字号
  (五)股票发行时间
  (六)股票发行方式
  (七)股票上市交易场所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一并赠与。

  第三条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条 甲方与债务人      关于      年    月    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合同,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 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      元抵消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 本赠与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

  第七条 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合同成立后,亦应负责向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死亡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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