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日应视为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日应视为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条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期间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日,
[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