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外汇借款合同(样式七)

外汇借款合同


  编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   年  月  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     )和其他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     (外币名称)       。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       至       ,共   月。

  第三条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   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账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    ‰的承担费。

  第七条 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   %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  %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