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承印合同
立合约人(以下简称甲方):
印刷厂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一书,经标价结果,交由乙方承印,双方达成承印协议如下:
一、数量: 本,每本 页。
二、规格: 开本,用 磅木造纸,版面照原样本,冲皮封面烫金(颜色另选)。
三、价款:每本人民币 元,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
四、印刷装订: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五、交货日期:限于 。
六、交货地点:
乙方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原稿及锌版一并交与甲方。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 ,核人民币 元整,剩余价款待乙方交齐承印书籍,并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八、价款追加或追减:本合约全部价款 元整,如因页数增减,其总价应按实际页数核算,追加或追减其总价的金额。但追减总价的金额,以不超过百分之 为限。
九、乙方于交货限期届满逾期交货的,每逾一日,罚总价千分之 。
十、保证:乙方须觅资本额在 万元以上的同业两家为保证人,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应代为履行,并承担甲方因乙方不能履约所受损失,两保证人应负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本合约订立后,经对保无误之日起生效,至价款付清后失效。
十二、附则: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印花自贴),副本 份,交甲方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