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为: %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 %;承诺费起算日为 ,并在 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5 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人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 │金额 ┃
┠──────┬────┬─────┬────┬────┼────┨
┃序数 │年 │季 │月 │ │币种 ┃
┠──────┼────┼─────┼────┼────┼────┨
┃第1期 │ │ │ │ │ ┃
┠──────┼────┼─────┼────┼────┼────┨
┃第2期 │ │ │ │ │ ┃
┠──────┼────┼─────┼────┼────┼────┨
┃第3期 │ │ │ │ │ ┃
┠──────┼────┼─────┼────┼────┼────┨
┃第4期 │ │ │ │ │ ┃
┠──────┼────┼─────┼────┼────┼────┨
┃第5期 │ │ │ │ │ ┃
┠──────┼────┼─────┼────┼────┼────┨
┃第6期 │ │ │ │ │ ┃
┠──────┼────┼─────┼────┼────┼────┨
┃第7期 │ │ │ │ │ ┃
┠──────┼────┼─────┼────┼────┼────┨
┃第8期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
┃第11期 │ │ │ │ │ ┃
┠──────┼────┼─────┼────┼────┼────┨
┃第12期 │ │ │ │ │ ┃
┠──────┼────┼─────┼────┼────┼────┨
┃第13期 │ │ │ │ │ ┃
┠──────┼────┼─────┼────┼────┼────┨
┃第14期 │ │ │ │ │ ┃
┠──────┼────┼─────┼────┼────┼────┨
┃第15期 │ │ │ │ │ ┃
┠──────┼────┼─────┼────┼────┼────┨
┃第16期 │ │ │ │ │ ┃
┠──────┼────┼─────┼────┼────┼────┨
┃第17期 │ │ │ │ │ ┃
┠──────┼────┼─────┼────┼────┼────┨
┃第18期 │ │ │ │ │ ┃
┠──────┼────┼─────┼────┼────┼────┨
┃第19期 │ │ │ │ │ ┃
┠──────┼────┼─────┼────┼────┼────┨
┃第20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