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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借款合同(样式四)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          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 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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