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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书

股权质押书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以我公司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此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押物
  1.质押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
  3.质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书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书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书,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质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书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质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质押物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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