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
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 房产建筑面积计 平方米,租给乙方作 使用,租期为 年,从 起至 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 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 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 。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 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公证处办理提存,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提前搬迁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