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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样式二)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 自     至     ,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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