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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农民工)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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