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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承销合同(A股,样式二)

  第四条 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
  (1)每一名获配售人;
  (2)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实买配售之B股的帐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务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权凭证。证明上述认购名单中列人士的B股股权,并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将所列名单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及所认购的B股数输入其保存的股东数据库;并在完成此事项后第二个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向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提交已收到股权凭证的书面确认书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证其所分配、发行的B股,没有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负担以及第三者的权利负担于其上,而且该B股其有该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权利。

  第五条 付款
  1.各包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相当于佣金数目的金额(具有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存入主包销商指定帐户内,上述款项应指定为“××股份公司发行B股”付款。
  2.国际协调人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国际协调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帐户。
  3.在上述两项条件被满足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将其自申请人及其他包销商处收到的所有有关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4.
  (1)如果按照本协议条款,生效条件未得以满足或被放弃,本协议则应立即终止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规定。
  (2)如果第一条所载的条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而且第一条及其他有关的股份公司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并没有被违反,主承销商帐户内的资金,应依第(3)分条规定无条件执行,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5.双方协商确认如下:
  (1)在主包销商按第4条第(3)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主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2)在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按第4条第(1)、(2)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国际协调及其他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第六条 条件
  1.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而必须负担的义务,须在开始配售日或该日之前,下列各项条件已经符合或被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
  (1)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而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2)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包销商和中国法律顾问拟订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3)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国际会计师写给包销商的意见书,其格式与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4)对股份公司有关业务及资产的妥当谨慎验证及B股配售文件的验证已经完成,并为主承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5)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已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及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使配售能够进行及B股能够发行并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条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2.股份公司应促使上述条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条件并未完成或被满足,则本协议即失效,各个义务即告终止。同时适用第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例外的是上述条件被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与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进行商洽(各方有义务进行此项商洽)。

  第七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向全体及每一名包销商就下列事项及附件一部分规定的条款作出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作为每一名包销商均是依此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1)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将会使本条和附件一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被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发布。
  (2)股份公司承诺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发行,以及因签署、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和股份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中国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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