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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Ⅰ)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Ⅱ)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Ⅰ)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Ⅱ)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Ⅰ)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Ⅱ)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Ⅲ)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Ⅳ)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
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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