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1.乙方因合同产品滞销,致使乙方无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提成费的比例;如乙方已造成亏损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10.2.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在××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对方,双方对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中介方的责任
中介方有义务监督甲、乙双方,使本合同顺利执行。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有责任进行从中调解,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2.1.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
12.2.双方不能和解的,甲乙双方商定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如有中介方参加,可先由中介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方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双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另行商定。
13.2.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让与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附件一:技术资料清单及全部的资料图纸(略)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略)
附件三:技术服务内容(略)
scs_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