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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团体福利保险条款(97版)

[责任免除]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七条 投保人、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八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养老金、祝寿金、老年看护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金申请书;
  二、保险单、投保单位证明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
  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继续领取时,应出具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九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金申请书;
  二、保险单、投保单位证明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凭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通知不能送达给投保人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开始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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