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合同书
(1999年1月1日)
编号: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经济类型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___________,达到_______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