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账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结案。
第二十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通知本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3个月内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条款第十九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账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行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 投保单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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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财产项目│以何种价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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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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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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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特约├───┼───────┼───────┼─────┼──────┨
┃ │保险│ │ │ │ │ ┃
┃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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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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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 │ │ │ ┃
┃ ├──────┼───────┼───────┼─────┼──────┨
┃加│ │ │ │ │ ┃
┃ ├──────┼───────┼───────┼─────┼──────┨
┃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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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保险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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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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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占用性质: ┃
┃约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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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地址: 开户银行: │ ┃
┃电 话: 银行账号: │ ┃
┃联 系 人: 财产坐落地址:____ │ 本投保单未经本公司签章不发生┃
┃行 业: ___________ │法律效力。 ┃
┃所 有 制: 共 个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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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 投保人签章: │ ┃
┃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 │ ┃
┃本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 │ ××保险公司签章┃
┃的依据。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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