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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外汇借贷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条 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年_____万美元;____年_____万美元;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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