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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被保险人: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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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厂牌│              ┃
┃号码│            │型号│              ┃
┠──┼────────────┼──┼──────────────┨
┃发动│            │车架│              ┃
┃机号│            │号 │              ┃
┠──┼─────────┬──┼──┼──┬──┬────┬───┨
┃行驶│         │使用│  │座位│  │初次登记│   ┃
┃  │         │  │  │/ │  │    │   ┃
┃区域│         │性质│  │吨位│  │ 年月 │   ┃
┠──┴─────────┴──┴──┴──┼──┴────┴───┨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
┃   │     │   │   │   │     │     ┃第
┠─┬─┴─────┼───┴───┴───┼─────┼─────┨
┃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保
┃ │险 │车上货物│           │     │     ┃险
┃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 ├───────┼───────────┼─────┼─────┨存
┃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 │任险     │           │     │     ┃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 │险      │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     │     ┃
┠─┴───────┴───────────┴─────┴─────┨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
┠─────┬───────────────────────────┨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特别约定:                            ┃
┃                                 ┃
┃                                 ┃
┠─────────────────────────────────┨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务的部分。                            ┃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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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         (保险人签章) ┃
┃联系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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