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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 话: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 话:
  专用电讯:_____
  电 挂:_____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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