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某国有企业农民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

  六、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权制定厂规厂纪。
  2.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甲方有权对职工实施奖励、处分、经济处罚。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入党、入团、评选先进、模范等)。
  3.甲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2.刻若钻研业务技术,尽职尽责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被招为合同制工人或参军、自费考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的。
  (四)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七条(一)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