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
1.2 借款金额:(大写: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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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提款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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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季 │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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