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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样式一)


GF-94-1004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日内,乙方必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或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自__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有关规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作业经营期限内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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