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项目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___)省(市)__年__月__日第__号文批准,____项目已正式列入计划,为具体实施该项目,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经委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1)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2)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因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____。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见本条第(1)、(2)款:
(1)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由乙方解决。
(2)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见本条第(1)、(2)款:
(1)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2)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