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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代理协议(样本)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协议的终止
  7.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或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或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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