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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借贷合同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 章:       盖 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 期:       日 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

中投人贷字第  号                   年  月  日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  分期借款  │    分期还款    │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  │  │  │  │  │  │  │为借款借据      │
│计├──┼──┼──┼──┼──┼──┼──┤           │
│划│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章│
│ ├──┼──┼──┼──┼──┼──┼──┤           │
│ │  │  │  │  │  │  │  │           │
├─┼──┴──┴──┴──┴──┴──┴──┴───────────┤
│业│                                │
│务│                                │
│部│                                │
│意│                                │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公│                                │
│司│                                │
│审│                                │
│定│                                │
│意│                                │
│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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