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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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 │ │
│ │ │
│借款单位 公 章 │贷款单位 公 章│
│ (或合同专用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 │负责人 章│
│ │ │
│经办人 章 │ │
│ │ │
│开户银行及帐? │经办人 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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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