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型联营协议书
联合设立 总公司(集团)协议书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
名称____地址____
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____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
2.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1)
(2)
(3)
……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
4.联营常设机构名称: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5.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商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6.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