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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变更事项的公告--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变更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现予以公告: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Zhongguancun Sub-Branch

  机构编码:B0269S21100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071267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8月01日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A座103室
  邮政编码:100080
  电  话:(010)62500000
  传  真:(010)82607027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业务范围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优越理财账户月内日均总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或等值外币,客户需支付人民币100元的服务月费。生效日期: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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