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变更事项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现予以公告: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Branch
机构编码:B0269B11100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000044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8日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首层8号、写字楼南楼2317-2318、2330和2421-2422室
邮政编码:100020
电 话:(86-10)85299882
传 真:(86-10)852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