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7]34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已于2007年6月底建成运行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以及以银行账户为基础的其他业务有效识别客户身份提供了权威、便捷的技术手段。目前,联网核查系统整体运行稳定,响应速度较快,社会效应初步显现,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工作(以下简称联网核查工作)正平稳、有序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联网核查工作,充分发挥联网核查系统的重要作用,及时解决联网核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联网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运行联网核查系统、推广应用联网核查是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推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受贿、偷逃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减少因账户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经济纠纷,遏制金融欺诈,保护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有关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联网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基础性业务工作。
  二、切实提高联网核查系统的数据质量
  为确保联网核查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各级公安机关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的数据质量。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人口基本信息的采集、更新维护和上报工作,及时修正数据错误,缩短数据更新维护周期。公安部将于近期对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做出专门部署。
  三、建立健全疑义信息反馈核实机制
  由于数据采集和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原因,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尚存在少量误差数据。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对于联网核查结果中身份证件号码与姓名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的,银行机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