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27号)
关于批准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霍政秘[2006]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佛子岭镇、黑石渡镇、下符桥镇、太阳乡、磨子潭镇、大化坪镇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酿造、加浆用水采用保护区域内的东淠河水。
2.高梁采用符合GB /T8231 标准规定的辽宁、山西、内蒙等北纬度40度以下地区生产的优质高粱。
3.小麦符合GB 1351 标准规定的优质小麦。
4.大米、糯米符合GB 1354 标准规定的优质米。
5.玉米符合GB 1353 标准规定的优质玉米。
6.曲药符合Q/YJ04 标准规定。
(二)工艺。
以优质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为原料,以偏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保护区域范围内的东淠河水为酿造、加浆用水,采用续渣混蒸、跑窖循环、泥池老窖发酵、底换底、二高一低一长等技术生产的蒸馏酒。
1.制曲工艺:酿造使用偏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其曲心温度在61℃至64℃。偏高温曲在培养过程中小麦的麦胶蛋白、麦谷蛋白在高温作用下,与还原糖进行美拉德反应,生成杂环类芳香化合物,使酒曲产生老练带酱味的曲香。在酿酒过程富于酒体特殊陈香,使酒体变得老练、幽雅。
工艺流程:
小麦→润料→粉碎→加水拌合→装模→踩曲→凉汗→入室安曲→培菌管理→打堆→出曲→入库贮存
(1)润料水份3%至5%;
(2)粉碎要求烂皮不烂心的梅花瓣;
(3)拌料水分37%至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