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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山西省、广东省、湖南省三起违法违规采血(浆)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关于山西省、广东省、湖南省三起违法违规采血(浆)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07]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最近,媒体披露了山西省方山县单采血浆站、广东省揭阳血液安全事件和湖南省娄底市紫光新化单采血浆站等三家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血(浆)问题,我部会同山西省、广东省、湖南省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处三家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血(浆)情况

  (一)山西省方山县单采血浆站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调查中发现该站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档案管理混乱,供浆员信息虚假。该站为个人设置,供浆员档案资料不全,发供浆证前未按要求对供浆员进行身份识别;该站用于供浆员身份识别的计算机系统已出现故障,采浆前对供浆员不进行身份识别。调查组随机抽查了60个供浆员档案,其中6份档案中无供浆员资料,52份档案无供浆员照片、43份无身份证号码。另抽查53份供浆员档案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查,其中21人在山西省境内查无此人。

  2.存在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浆、频繁采集血浆和不体检、化验就采集血浆的违法行为。对档案记录中登记的近期部分供浆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其中3人证实从未供浆;检查证实供浆员牛某某2007年1月6日-25日供浆4次;供浆员刘某某(男)、刘某某(女)采浆时间间隔不足14天;在一份供浆员档案中发现3份姓名不同的采浆记录,3个供浆员登记的是同一个身份证号。经过供浆员询问和查阅档案查证,该站存在采浆前未对供浆员进行健康体检和血液检测行为。

  3.该站房屋布局等基础条件不符合工作流程,实验室条件简陋,只有酶标仪、分光光度计,没有洗板机,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检测项目要求。实验室操作原始记录和技术操作资料保存不完整,无法保证信息资料的溯源性。

  事件发生后,山西省卫生厅已要求全省单采血浆站进行全面停业整顿。在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山西省卫生厅于2007年3月依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依法吊销了方山单采血浆站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对于该站在审批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近日我部已责成山西省卫生厅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关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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