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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办函〔2007〕101号)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粮食局: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国办发〔2007〕59号文件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扩大大豆良种补贴规模,由目前的1000万亩扩大到4000万亩。同时,要完善操作办法,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种植水平。(财政部、农业部负责)
  (二)从2007年起,在长江流域“双低”油菜优势区实施油菜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财政部、农业部负责)
  (三)建立对油料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将综合考虑粮油生产情况,统筹研究对油料生产大县与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财政部负责)
  (四)加快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增加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投资规模,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大豆产区、长江流域油菜产区建设一批生产基地。(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农业部落实)
  (五)开展油料作物保险试点工作,国家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财政部牵头,会同保监会、农业部落实)
  (六)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负责)
  (七)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加油料作物“种子工程”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国家油料作物改良中心建设。加快大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择优支持油料品种培育与产业化,推动优质油料新品种繁育及其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农业部牵头)
  (八)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对油料主产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油料重大技术和优良新品种。(农业部牵头)
  (九)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支持发展油料作物生产机械化,抓紧启动重点油菜产区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财政部、农业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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